鸿富瀚(30108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9:30:49 中财网
原标题:鸿富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1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46%)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定概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7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7%)。

注:“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89,660,500股,即目前总股本90,000,000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39,500股,下同。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定概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股份来源
张定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105,0003.4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张定概
2.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资产整合及自身资金需要。

3.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7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0.87%。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下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根据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96.66元/股),鉴于公司2021至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61.21元/股。减持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将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定概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公司股东、董事及总经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股份锁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减持价格及股份锁定承诺。

3.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4.本人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股份流通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5.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所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由发行人董事会负责收回。”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张定概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张定概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以上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张定概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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