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68830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5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以通讯结合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次已完成归属登记,公司股本总数拟由8,800万股变更为8,877.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8,8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877.4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经审议,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新增、修订及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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