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基石科技控股(08391):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ORNERSTONE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391)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舉行之 股東特別大會之投票表決結果 茲提述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之通函(「通函」)及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通告(「通告」)。除本公佈另有界定外,本公佈所用詞彙與通函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股東特別大會之投票表決結果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通告所載之提呈決議案(「提呈決議案」)已獲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正式通過。
由於提呈決議案獲得多於50%的票數投贊成票,因此,該等決議案已獲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正式通過為普通決議案。 於股東特別大會日期,已發行股份為953,575,399股。梁子豪先生、吳健威先生、吳燕燕女士及Global Fortune Global Limited(合共持有344,461,225股股份,佔於股東特別大會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約36.12%)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提呈決議案放棄投票。因此,賦予股東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贊成或反對提呈決議案的股份總數為609,114,174股(佔於股東特別大會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約63.88%)。 除上文所披露外,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概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但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47A條須就提呈決議案放棄投贊成票。概無股東須根據GEM上市規則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提呈決議案放棄投票。概無股東於通函中表示彼等有意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任何提呈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 本公司之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已擔任股東特別大會上點票的監票人,負責點票事宜。 許培德先生、葉嘉麗女士、李恆健先生、蘇詩韻女士及譚家熙先生均已親身或透過電子方式出席股東特別大會。 代表董事會 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聯席主席兼執行董事 梁子豪 香,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於本公佈日期,執行董事為梁子豪先生、吳健威先生、李民強先生、葉兆康先生、何家豪先生、Pan Wenyuan先生及吳燕燕女士,非執行董事為許培德先生,而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葉嘉麗女士、李恆健先生、蘇詩韻女士及譚家熙先生。 本公佈乃遵照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而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 董事願就此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公佈所載資料於所有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及完備,並無誤導或欺詐成分;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佈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佈產生誤導。 本公佈將於刊發日期計最少一連七日刊載於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www.hkexnews.hk 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頁。本公佈亦將刊載於本公司網站 www.cstl.com.hk 。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