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众淼控股:延迟寄发通函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Zhongmiao Holdings (Qingdao) Co., Ltd. 眾淼控股(青島)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471) 延遲寄發通函 茲提述眾淼控股(青島)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8月22日之公告(「該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主要交易。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公告所述,一份載有(其中括):(i)收購事項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詳情;及(ii)根據上市規則規定須納入通函的其他資料的通函(「該通函」)須於刊發該公告後十五(15)個?業日內寄發予股東。 由於需要更多時間編製及落實該通函之若干資料,故寄發該通函之日期將延遲至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 承董事會命 眾淼控股(青島)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鹿遙 中國青島,2025年9月15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執行董事鹿遙先生、張志全先生、李甜女士及王合平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房巧玲女士、鍾偉文先生及吳先僑女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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