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甘肃银行(02139):1.建议委任执行董事及2.委任行长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22:20:50 中财网
原标题:甘肃银行:1.建议委任执行董事及2.委任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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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K OF GANSU CO., LTD.*
甘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139)
1.建議委任執行董事

2.委任行長
甘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1. 建議委任執行董事
經本行於2025年9月15日召開的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會議」)上審議通過,董事會建議委任石海龍先生(「石先生」)為本行第四屆董事會執行董事,任期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甘肅監管局(「甘肅金融監管局」)核准其董事任職資格之日,與第四屆董事會任期一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石先生的簡歷如下:
石海龍先生,52歲,本科學歷。曾任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分行職員,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蘭州辦事處審核委辦公室經理,甘肅省政府金融辦綜合處副處長,甘肅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委員、黨委組織部部長、人力資源部總經理、蘭州農商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甘肅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委員、副主任,甘肅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甘肅省紀委監委派駐甘肅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組長,甘肅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等職務。2025年9月任本行黨委副書記。

准之日生效。如獲委任,石先生將與本行訂立董事服務協議,除非根據適用的法律與法規的要求作出調整。石先生的薪酬將根據本行有關制度並根據崗位和績效掛情況確定,其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資、績效薪酬、企業年金、員工福利、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部分構成。

就本行董事所知,除本公告所披露外,石先生在過去三年沒有在其證券於香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中擔任董事職務,以及沒有在本行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石先生與本行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沒有任何關係。

於本公告日期,石先生未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聯法團股份之權益(按《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指的定義)。

除本公告中所披露外,石先生確認,概無其他資料及有關其獲委任之事宜須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中要求而須予以披露,亦沒有任何其他須提請本行股東注意的事項。

本行將擇期召開股東大會,審議及以普通決議案方式批准(如認為適當)關於選舉石先生為本行第四屆董事會執行董事的事宜。本行將適時向本行股東提供有關股東大會的通函和會議通告。

經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董事會同意委任石先生擔任本行行長,任期自其行長任職資格獲得甘肅金融監管局核准之日,至第四屆董事會屆滿為止。同時,經董事會審議通過,自2025年9月15日至石先生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獲得甘肅金融監管局核准之前,石先生代為履行本行行長職責。石先生的任職資格及上述安排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規定。

承董事會命
甘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劉青
甘肅蘭州
2025年9月15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括執行董事劉青先生;非執行董事張斌先生、張軍平先生、葉榮先生及楊春梅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劉光華先生、王雷先生及侯百燊先生。

* 甘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非香法例第155章銀行業條例所指認可機構,不受限於香金融管理局的監督,亦不獲授權在香經?銀行╱接受存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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