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医疗(301363):东兴证券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所购设备调剂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21:40:57 中财网
原标题:美好医疗:东兴证券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所购设备调剂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将部分募集资金所购设备调剂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医疗”、“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美好医疗将部分募集资金所购设备调剂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事项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9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27万股,发行价格为30.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57,318,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2,529,143.8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4,789,056.1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1号),确认募集资金均已到账。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美好创亿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关键设备及呼吸健康大数据管理云平台研发生产项目”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新项目“境外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平台项目”,差额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原计划募集 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项目实施主体截至2025年 6月30日累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 进度比例情况
美好创亿呼吸系统疾病诊疗 关键设备及呼吸健康大数据 管理云平台研发生产项目首发募投项目100,000.0062,750.65惠州市美好创亿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1,529.8598.05%
境外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平台 项目变更用途的 募投项目0.0037,249.35米曼(马来西亚) 有限公司13,530.6536.32%
美好创亿大厦建设项目首发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22,478.9122,478.91美好医疗23,104.80102.78%[注]
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异为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净额的投入。

(四)本次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所购设备调剂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变化、客户需求情况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海外战略客户需求,优化全球战略布局,提升海外市场交付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拟将使用募集资金为“美好创亿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关键设备及呼吸健康大数据管理云平台研发生产项目”和“美好创亿大厦建设项目”所购买的部分设备调剂用于“境外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平台项目”。调剂方式为“境外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米曼(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以相关设备原值扣除折旧后的账面净值为定价基础,以自有资金向设备所有权归属主体惠州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美好医疗购买设备,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所购设备调剂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所购设备调剂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所购设备调剂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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