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00066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20:46:05 中财网
原标题:长春高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119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5日下午2: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海容广场B座(东蔚山路与震宇街交汇处)27层报告厅。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云涛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7,937,52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6,223,117股,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1,714,412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3人,代表股份93,445,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6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1,139,8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1人,代表股份82,305,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8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3人,代表股份6,123,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7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0人,代表股份6,049,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同意93,314,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4%;反对124,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3%;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52%;反对124,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38%;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2.01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6%;反对123,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1,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21%;反对123,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4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9%。

表决结果:通过。

2.0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5,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6%;反对122,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3,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31%;反对122,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9%。

表决结果:通过。

2.03 发行及上市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0,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8%;反对122,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12,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8,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88%;反对122,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0%;弃权12,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2%。

表决结果:通过。

2.04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5,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9%;反对120,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6%;弃权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3,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72%;反对120,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9%;弃权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8%。

表决结果:通过。

2.05 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3,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3%;反对120,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6%;弃权12,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1,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80%;反对120,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9%;弃权12,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6 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2,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0%;反对12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弃权11,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1,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31%;反对12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15%;弃权11,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3%。

表决结果:通过。

2.07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09,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0%;反对120,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弃权14,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8,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74%;反对120,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85%;弃权14,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1%。

表决结果:通过。

2.08 发售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2,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7%;反对121,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5%;弃权11,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82%;反对121,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13%;弃权11,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表决结果:通过。

2.09 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07,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1%;反对121,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5%;弃权16,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5,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33%;反对121,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13%;弃权16,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4%。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1,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8%;反对124,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1%;弃权9,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9,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51%;反对124,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5%;弃权9,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3%。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4,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4%;反对119,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11,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3,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90%;反对119,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56%;弃权11,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3%。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4,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5%;反对12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弃权9,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60%;反对12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15%;弃权9,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5%。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2,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0%;反对12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4%;弃权11,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25%;反对12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50%;弃权11,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0,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1%;反对124,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1%;弃权1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9,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37%;反对124,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5%;弃权1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0,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0%;反对121,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弃权13,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21%;反对121,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2%;弃权13,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7%。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270,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1%;反对160,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8%;弃权14,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49,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485%;反对160,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21%;弃权14,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4%。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4,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1%;反对12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4%;弃权9,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3,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58%;反对12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50%;弃权9,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2,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0%;反对118,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弃权14,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1,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31%;反对118,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26%;弃权14,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3%。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4,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2%;反对120,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7%;弃权10,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3,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74%;反对120,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36%;弃权10,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04,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9%;反对127,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2%;弃权13,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2,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41%;反对127,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91%;弃权13,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8%。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2,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9%;反对120,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1%;弃权12,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15%;反对120,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01%;弃权12,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0,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0%;反对121,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弃权13,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21%;反对121,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83%;弃权13,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6%。

表决结果:通过。

16、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0,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8%;反对12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弃权13,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8,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88%;反对12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15%;弃权13,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6%。

表决结果:通过。

17、关于制定H股上市后适用的《独立董事制度(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4,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6%;反对12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5%;弃权1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76%;反对12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6%;弃权1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

表决结果:通过。

18、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8%;反对1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6%;弃权8,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1,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56%;反对1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83%;弃权8,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

表决结果:通过。

19、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3,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6%;反对12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4%;弃权11,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1,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29%;反对12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50%;弃权11,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1%。

表决结果:通过。

20、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86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3%;反对172,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7%;弃权435,4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6,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785%;反对172,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11%;弃权435,4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0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哲、孙小鹏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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