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68806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19:21:05 中财网
原标题:灿瑞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办法........................................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议案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6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干扰会议的正常秩序。为保证会议有序进行,股东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股东出席情况前完成签到。未按时进行参会签到的股东,公司将不做出席会议安排。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15分钟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大会秘书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质询。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会议审议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股东和授权代理人办理签到手续后,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表决前离开会场的,须填好表决票交大会工作人员后离场,以免影响表决结果统计。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的组织工作由大会秘书处负责,其中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分别负责统计清点票数、统计议案的表决结果,以及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并由律师当场见证。

二、表决规定
1、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表决内容,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票上的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表示同意、反
对或弃权意见应在相应的方格处画“√”,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表
决票视为无效票。

2、 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务必填写股东信息,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并保持表决票上股东信息条码的完整性。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场设有投票箱一个,请股东及股东代表按工作人员的要求依次进行投票。

四、投票结束后,计票人、监票人在律师的见证下,打开投票箱进行清点计票,并将表决内容的实际投票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299弄2幢7号一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宣读大会须知
四、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答疑六、宣读表决办法的说明、进行大会议案现场表决
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进行见证发言
九、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276,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2.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7,230.26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997.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3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67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下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高性能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36,363.8436,363.84
2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2,240.9522,240.95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2,492.9922,492.99
4专用集成电路封装建设项目28,950.4128,950.41
5补充营运资金45,000.0045,000.00
合计155,048.19155,048.19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向及实施地点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变更了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投向(包括超募资金),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原计划投入 金额变更后计划 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
1高性能传感器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36,363.8425,234.8425,234.84
2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22,240.9514,161.5914,161.59
3芯片研发中心项目(原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22,492.99114,501.6573,743.60
4专用集成电路封装建设项 目28,950.4128,950.4128,950.41
5补充营运资金45,000.0058,400.0058,400.00
合计155,048.19241,248.49200,490.4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灿瑞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向及实施地点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灿瑞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2023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灿瑞科技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超募资金投向的补充公告》。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上海灿瑞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瑞微电子”)作为“芯片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灿瑞微电子作为“高性能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同意新增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无锡市、辽宁省大连市、北京市、广西省桂林市、四川省成都市作为募投项目“高性能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性能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专用集成电路封装建设项目”合计投入30,725.48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金额截至2025年8月 18日募集资金累 计投入金额投入 进度
1高性能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25,234.8413,525.2153.60%
2专用集成电路封装建设项目28,950.4117,200.2759.41%
合计54,185.2530,725.48- 
注:以上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入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高性能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用集成电路封装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原计划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1高性能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25年9月2027年9月
2专用集成电路封装建设项目2025年10月2027年10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用集成电路封装建设项目”均在正常建设实施中,公司秉承合理、有效的使用原则,结合公司产品和技术的研发进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上更加聚焦,审慎控制并合理规划项目的相关投入,导致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较原计划有所延后。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的投入产出效果,降本增效,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质量,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及市场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专用集成电路封装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变动金额调整后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
1工程建设费用27,520.00027,520.00
1.1场地改造1,200.006,700.007,900.00
1.2设备购置26,320.00-6,700.0019,620.00
2基本预备费用550.400550.40
3铺底流动资金880.010880.01

合计28,950.41-28,950.41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主要原因
鉴于“专用集成电路封装建设项目”现有的厂房已无法满足目前增长的产能需求,亟待进行二期厂房改建,提升公司产品产能,更好地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均不变以及使用期限延长的前提下,拟调整募投项目“专用集成电路封装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场地改造费用的投入金额,减少设备购置的投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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