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688362):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18057 债券简称:甬矽转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0月28日,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4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月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6,60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2025年9月15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5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33元/股,最低价为23.79元/股,回购均价为26.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92,060.6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贷款。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大林先生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21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除上述情形外,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655,28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在发布本公告后3年内未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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