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300402):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办公楼5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与8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9月24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1178,信封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25-84950779),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9:0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ltp.cninfo.com.cn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 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义忠 电话:025-51180028 传真:025-84950779 电子邮箱:dsoffice@baos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 邮编:21117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02” 2、投票简称:“宝色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及签署相关文件。
1、非累积投票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非累积投票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东: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5年9月 日。 附件三: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9月24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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