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000762):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5-023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西藏矿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 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354,9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354,9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354,900元。在公司股本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公司总 股本将由521,174,140股变更至520,819,240股,注册资本 将由521,174,140元变更至520,819,240元,最终的股本变 动情况以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注册 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手续,后续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 告。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 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 证明文件。 债权人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2.申报材料: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 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慈觉林街道顿 珠金融城金玺苑14-16层 4.电子邮箱:3241656240@qq.com 5.联系电话:0891-6872095 6.邮政编码:850000 7.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 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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