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002688):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

时间:2025年09月04日 19:40:23 中财网
原标题:金河生物: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08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计划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9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563,38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股本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9,521,410股计算,下同)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21,130股(占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42,259股(占总股本比例2%)。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5年9月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金河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获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金河控股于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
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22,563,1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金河控股大宗交易2025年8月11日- 2025年9月1日6.8115,042,1002.0000
 集中竞价    
   7.267,521,0001.0000
合计22,563,1003.0000   
减持的股份来源:
金河控股减持股份来源为因原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存续分立,受让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因权益分派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减持前,控股股东金河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路牡丹、路漫漫、王志军和王晓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744,052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37.0615%。本次减持后,控股股东金河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路牡丹、路漫漫、王志军和王晓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6,180,952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34.0615%。


股东名称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剔除回购股 份后公司总股 本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剔除回购股 份后公司总股 本比例(%)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金河控股241,758,67032.143931.3307219,195,57029.144028.4067
路牡丹25,964,4013.45223.364925,964,4013.45223.3649
路漫漫7,599,6451.01040.98497,599,6451.01040.9849
王志军2,318,9310.30830.30052,318,9310.30830.3005
王晓英1,102,4050.14660.14291,102,4050.14660.1429
合计持有股份278,744,05237.061536.1238256,180,95234.061533.19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1,305,12036.072435.1598248,742,02033.072432.2358
有限售条件股份7,438,9320.98910.96407,438,9320.98910.9640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752,112,988股,即目前总股本771,634,398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9,521,410股,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以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为准。

注2: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事项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承诺,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减持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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