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688097):博众精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2025年9月 目 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 议案1: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7 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8 议案4: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9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内容如下:一、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股东准备在股东会发言/提问的,应当事先在签到处登记。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维护会场秩序,全体参会人员不应随意走动,手机应调整为静音状态,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1: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6,647,765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914,5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267,190.20元(含税)。本年度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行使,《公司章程》中的条款亦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作出相应修订。 鉴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拟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部门人员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该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确保制度体系与现行监管法规的精准衔接,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动态,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对现有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现拟修订以下制度: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4: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安排,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上述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拟通过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等方式有序落实取消监事会的各项安排。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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