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盐港G1 (1481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6:45:48 中财网
原标题:22盐港G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48123.SZ 债权简称:22盐港G1 债权代码:148124.SZ 债券简称:22盐港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代理人
2025年9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深圳市
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2盐港G1”,债券
代码为148123.SZ)和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
称“22盐港02”,债券代码为148124.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
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
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2023年10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
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8月29日出具的《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深圳市
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2盐港G1”,债券
代码为148123.SZ)和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
称“22盐港02”,债券代码为148124.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
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
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2023年10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
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8月29日出具的《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原监事为文亮、程建功、吕薇,基本情况如下:

人员姓名职务
文亮监事会召集人
程建功职工监事
吕薇职工监事


(二)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复,公司《章程》于2025年8月正式生效。根据修
订后的《章程》,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相关职权,文亮、程建功、吕薇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三)所需程序及履行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
批流程,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二)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复,公司《章程》于2025年8月正式生效。根据修
订后的《章程》,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相关职权,文亮、程建功、吕薇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三)所需程序及履行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
批流程,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中信证券作为22盐港G1和22盐港0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
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
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出具本临
时受托管理报告。上述事项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变动,
不会对公司的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
影响。后续公司将按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
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
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
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
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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