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科力远(600478):科力远关于为储能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5-064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储能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博野科瑞数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野科瑞”)。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博野科瑞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贷款金额为21,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36年1月28日。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差额补足协议》,为博野科瑞在主合同项下对中信银行未能履行的还款义务的5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及差额补足义务,即为贷款本金10,500万元及相关的利息及实现债权费用等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博野科瑞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本次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博野科瑞与中信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1,000万元,100MW/200MWh独立储能项目建设。 为布局储能业务,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凯博(深圳)先进储能创新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储能产业基金”)投资了博野科瑞,并以其为主体建设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储能产业基金持有博野科瑞98%的股权,公司作为储能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储能产业基金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博野科瑞48.93%的股权。为满足博野科瑞的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加快独立储能电站的投资建设,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差额补足协议》(以下简称“差额补足协议”),为博野科瑞在主合同项下对中信银行未能履行的还款义务的5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及差额补足义务,即为贷款本金10,500万元及相关的利息及实现债权费用等提供担保,约定若博野科瑞未能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将对还款资金的差额部分进行补足。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储能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参股的包括博野科瑞在内的2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差额补足、反担保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以及因日常经营发生的各项履约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其中为博野科瑞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为储能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博野科瑞数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37MAEB4C0R8P 成立时间:2025年1月2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城东镇许村市场街1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深圳市科瑞七号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七号”)持有博野科瑞数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凯博(深圳)先进储能创新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科瑞七号98%股份;深圳鸾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科瑞七号2%股份。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保证人(差补方):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博野科瑞数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差额补足承诺 差补方在主合同项下,对于借款人对债权人未能履行的还款义务(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以及实现债权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仅对其中的50%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地连带保证责任。 借款人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债务清偿的,或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清偿情形,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差补方承担50%的差额补足义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含该日)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至债权人与借款人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全部结清完毕为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通过储能产业基金参与投资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建设,能够有效拉动产业链各环节储能产业联合体联盟企业业务发展,进一步深化各方在产业共建、技术研发、业务协同等方面的合作,有利于支撑公司大储能战略落地;基于公司锂电材料产业优势,能够带动公司电池原材料和储能业务的研发销售,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对博野科瑞独立储能电站建设贷款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满足博野科瑞资金需求、加快建设独立储能电站。电站的顺利建成并网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稳健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 公司作为储能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按照博野科瑞贷款额度的50%的比例为其提供担保,储能产业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也已经按照50%的比例为博野科瑞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为储能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94,056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28,356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79.81%、155.9%。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