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深港04 : 关于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 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24深港02 债券代码: 148693.SZ 债券简称: 24深港03 债券代码: 148870.SZ 债券简称: 24深港04 债券代码: 148871.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年9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4深港02、24深港03、24深港04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相关事项进展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原监事为文亮、程建功、吕薇,基本情况如下:
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发行人公司《章程》于2025年8月正式生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发行人不设监事会、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文亮、程建功、吕薇不再担任发行人监事职务。 (三)所需程序及履行情况 本次发行人公司《章程》修订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流程,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事项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变动,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影响。后续发行人将按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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