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60191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01日 22:56:12 中财网
原标题: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经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拟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进行增资。该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截至2025年9月1日,本公司已完成与浙银金租增资认购协议的签署工作。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监管部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进展
2025年9月1日,本公司与浙银金租签订《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增资认购协议》”),协议约定:浙银金租本次增资扩股发行股份共70,000万股,增资价格为1.9875元/股(以经评估的截至2024年末浙银金租每股净资产值为基础进行定价),本公司认购浙银金租本次新发行股份50,000万股,认购价款为99,375.00万元人民币。

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亦按照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20,000万股。

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认购。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浙银金租系本公司与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为本公司投资并控股的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等规定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浙银金租成立于2017年1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900MA28
KA6292,注册资本为40亿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3层(自贸试验区内),法定代表人为汪国平,经营范围为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向非银行股东借入3个月(含)以上借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发行非资本类债券;接受租赁保证金;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在境内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履约担保;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融资租赁相关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浙银金租本次增资扩股前后股东和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增资扩股前:

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1.00
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9.00
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00
合计100.00
增资扩股后:

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4.04
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4.68
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1.28
合计100.00
注:增资扩股后的股权比例以最终实际认购情况和监管部门实际核准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末,浙银金租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83.27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3.61亿元,净利润10.34亿元(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银金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增资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订日期2025年9月1日
签约方(i)浙银金租; (ii)本公司
总增发股份数及本公司认 购增发股份数浙银金租共增发70,000万股股份,本公司将认购其中50,000万 股。
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9875元/股。 该认购价格是以经评估的截至2024年末浙银金租每股净资产值 为基础进行定价。
认购价款人民币99,375.00万元
批准《增资认购协议》项下的增资认购事宜尚须获得审批机关的批 准。如本公司就增资认购事项未能获得审批机关批准的(包括 但不限于由于不符合入股金融机构的资格条件等原因),则应 当自动退出本次增资扩股,《增资认购协议》自动终止。本次 增资扩股募集资金以审批机关实际核准的结果为准。
认购价款的支付本公司应当在《增资认购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浙银金 租全额缴付认购价款。 若本公司本次认购增资之事项未获得审批机关批准,则浙银金 租在收到审批机关不批准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应将本公司已支 付的认购价款返还给本公司(不计利息)。
四、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进一步补充浙银金租资本,保障其业务发展所需自有资金,有利于提升其行业竞争力,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的资本回报,强化母子公司战略协同。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尚需取得监管部门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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