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金科(000656):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00:18:04 中财网
原标题:*ST金科: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10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披露进展情况的重大诉讼案件共2件,案件一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约6.64亿元,公司已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号),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判决已生效。案件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约6.28亿元,公司已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号),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判决尚未生效。

本次披露的重大诉讼案件进展情况,案件一判决已生效,尚未进入执行阶段,案件二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重大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进展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公司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送达的(2025)桂01民初75号《民事判决书》,获悉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南宁分行”)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市新晟金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新晟金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南宁中院一审判决,基本案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号)。

案件二: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送达的(2025)鲁01民初104号《民事判决书》,获悉原告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金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陕西郡华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济南中院一审判决,基本案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号)。

二、诉讼进展情况
案件一已经南宁中院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南宁新晟金泓应向原告工行南宁分行偿还贷款本金约5.87亿元;2、被告南宁新晟金泓应向原告工行南宁分行支付截止至2025年2月5日止的利息约0.74亿元、罚息约74.47万元、复利约191.29万元,此后的罚息以本金5.87亿元为基数,自2025年2月6日起计至本案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LPR加计115基点后再上浮50%计算,此后的复利以应付未付的利息为基数,自2025年2月6日起计至本案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LPR加计115基点计算;
3、被告南宁新晟金泓应向原告工行南宁分行赔偿律师代理费5万元;4、为实现上述债权,原告工行南宁分行对被告南宁新晟金泓提供的抵押物,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5、案件受理费约336万元由被告南宁新晟金泓负担。

现本案一审判决已生效,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案件二已经济南中院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本金约4.97亿元,利息截止至2025年2月20日利息(含复利、罚息)约1.3亿元;
2、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嗣后利息、罚息、复利以本金约4.97亿元为基数,自2025年2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
3、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0万元;
4、对于被告一的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原告在前述判决确定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5、被告三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被告二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被告一的债务(债务利息截止至2024年4月22日停止计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约318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三被告承担。

现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一判决已生效,尚未进入执行阶段,案件二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案件的相关进展,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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