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国药现代(600420):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结案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结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诉讼基本情况概述 2017年3月,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威奇达)收到印度德里高等法院传票,DSM SINOCHEM PHARMEUTICALSNETHERLANDS B.V.(现已更名为 CENTRIENTPHARMACEUTICALSNETHERLANDSB.V.以下简称中化帝斯曼) 向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国药威奇达在生产阿莫西林产品过程中使用的生产技术侵犯了中化帝斯曼在印度的专利IN247301,要求法院对国药威奇达专利侵权事项发布永久禁令,禁止国药威奇达在印度生产、使用、制造、配送、销售、许诺销售、或直接及间接经营用该专利方法生产的阿莫西林三水合物。 2017年5月24日,国药威奇达收到印度德里高等法院禁令,禁止国药威奇达在印度生产、使用、制造、配送、销售、许诺销售、或直接及间接经营用印度专利IN247301方法生产的阿莫西林三水合物。该禁令自颁布时点至进入实质审理程序审议并作出判决之间生效(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披露的2017-041号公告)。 针对中化帝斯曼提起的专利诉讼,国药威奇达聘请了律师和相关专业人士应诉。2018年4月13日,印度德里高等法院确认将国药威奇达提交的材料纳入案卷并加以考虑,此后法院分别于2018年4月20日和2018年10月10日两次开庭,双方代理律师就所涉专利是否无效等分别提出了各自观点,以上两次庭审仅确定了双方争议焦点,控辩双方未进行实质性的辩论。2023年1月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再次开庭,双方律师核对相关情况,法庭并未作出裁判。2024年3月19日,涉诉专利IN247301到期。上述诉讼案件存续期间,公司在各年度及半年度报告中持续披露了相关信息。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经公司与代理律师征询确认,中化帝斯曼针对国药威奇达在印度提起的专利诉讼案件正式结案。国药威奇达收到印度德里高等法院通知,内容如下:由于本案涉及的中化帝斯曼在印度的专利IN247301已经过期,原告代理律师希望撤回本案,被告的代理律师也要求撤回反诉。鉴于上述意见,本诉讼以及反诉连同其中未决的申请均被视为由诉讼双方撤回。 三、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发生前及诉讼持续期间,国药威奇达直接销往印度市场的阿莫西林,占国药威奇达阿莫西林销售总量与销售收入的占比均较低,该诉讼案件未对国药威奇达的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产生重大影响。 后续国药威奇达将按照其国际化战略发展规划,持续积极拓展包括印度在内的国际市场,为客户提供安全有效的高品质产品。由于原料药销售受市场竞争、供求关系、终端制剂需求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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