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泰生物(68860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8:51:19 中财网
原标题:奥泰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4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跃灿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拟根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2024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24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8月29日,并同意以26.299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8.80万股。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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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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