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601006):大秦铁路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5-059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5 6 30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人民币307.53亿元,支付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交易总价款257.00亿元(含税)后,预计节余募集资金不低于50.53亿元(含利息收入),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020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占公司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不低于15.8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3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055,660.3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1,973,944,339.62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000,000,000.00元,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9,20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1,980,80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8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906号”《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亲贤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前身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收购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太原铁路枢纽西南环线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项目已于2021年4月完成收购价款的支付。 收购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项目涉及的土地分证合证、规划调整等情况复杂、变化因素多、协调周期长,土地价款及相关费用的核算正待相关方进一步协商确认。截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尚未完成交割。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订《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议案》。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有授权经营土地收购范围且具备交割条件的土地宗数、面积、价款等均发生变化,公司拟与太原局集团公司重新签订《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纳入收购范围且具备交割条件的土地进行了重新评估,双方确认交易总价款为2,569,993.98万元(含税)。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土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土地分证合证、规划调整等事项,纳入收购范围且具备交割条件的土地宗数、面积、价款等较前期发生变化,项目资金需求减少;二是在此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产生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收益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将大秦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0.53亿元(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结转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大秦铁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大秦铁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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