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玲珑轮胎(601966):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23:31:02 中财网
原标题:玲珑轮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6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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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名称香港天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8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50万美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132.7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子 公司的担保总和)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61.21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星展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天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天成”)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1,8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和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
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32.7亿元(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1.2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实际担保的
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在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另行审议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
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所融资金用于
子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本次被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香港天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王锋  
公司注册号1390844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2日  
注册地FLAT/RMA12/FZJ300,300LOCKHARTROAD,WANCHAI HK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30,500,000.13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贸易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未 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541,725483,181
 负债总额418,454358,768
 资产净额123,271124,413
 营业收入42,706120,904
 净利润-627-2,53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权利人: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
3、受信人:香港天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根据主合同在债权确定期间与债务人办理的银行
业务项下债务人应向权利人支付的所有主债权、及其所有的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等)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权利人支付而尚未完全支付的其他所有债务,以及在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向权利人赔偿的全部损失。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主债权最高额:1800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
7、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直至
主合同项下的相关银行业务项下债务人债务最终履行期届满之后三
年止,最终履行期指债权确定期间所发生债务的最晚到期日或权利人另行宣布的提前到期或提前终止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
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
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
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金额
为132.7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和),其
中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8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1.21%、15.16%。本公司除对全资
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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