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ST华扬(603825):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22:45:43 中财网
原标题:ST华扬: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ST华扬 公告编号:2025-09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26日、8月27日、8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26日、8月27日、8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服务。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价值的认可,拟自增持计划发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等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份,拟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至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因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1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对于《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事项,公司已收回被占用资金,并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纠并已整改完毕。公司将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询问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事项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26日、8月27日、8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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