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688306):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23日 21:16:05 中财网
原标题: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0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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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8日
至2025年9月8日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3.09《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3.01、3.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306均普智能2025/9/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4日9:3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应当于2025年9月4日9:30-15:00,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材料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的登记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2、邮编:315040
3、电话:0574-87908676
4、传真:0574-89078964
5、邮箱:IR@piagroup.com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8日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2《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 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   
3.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议案》   
3.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议案》   
3.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 议案》   
3.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议案》   
3.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的议案》   
3.09《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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