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美晨科技(300237):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累计诉讼
证券代码:300237 证券简称:美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累计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赛石园林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因赛石园林未能按调解书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江苏银行已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赛石园林于 2025年 4月 30日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因其与江苏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江苏银行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经杭州仲裁委员会调解,赛石园林与江苏银行达成调解,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 2025 年 6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有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赛石园林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杭州仲裁委员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5)杭仲 02调字第 375号调解书,因被执行人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赛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 31,107,433.44元及债务利息,执行费为人民币 98,507元。杭州仲裁委员会(2025)杭仲 02调字第 375号调解书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 三、其他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 3项,涉案金额约 1,332.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03%。其中公司作为原告 1项(已立案),涉案金额约 715.95万元;公司作为被告 2项,涉案金额约 616.14万元(其中 1项因原告撤诉结案,涉案金额约 534.30万元;1项已立案,涉案金额约 81.84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自 2025年 7月 30日(即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情况之日)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外,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中有 5项案件(公司作为被告)取得新进展,涉案金额约 637.10万元(其中 4项已判决或调解,涉案金额约 496.31万元;1项执行中,涉案金额约 140.79万元)。除上述案件取得新进展外,其他已披露案件均无重大进展。已披露涉案金额大于 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1。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同时,本次新增诉讼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后续,公司将持续强化应收账款催收和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运营管控,不断完善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正当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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