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5:54 徐工机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徐工机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在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战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 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 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 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4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5-42)。 公司已于2025年7月9日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 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83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419,0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0.31%,最高成交价为9.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7元/股, 成交总额为299,972,235.1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 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 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4 徐工机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徐工机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 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 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6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8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07)。 公司已于2025年7月9日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 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83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4,577,416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2.68%,最高成交价为9.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0元/ 股,成交总额为2,749,792,819.2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 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 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4 洪汇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洪汇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5.90元/股(含)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28,930股至1,257,86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34%至0.69%。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70,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最高成交价为13.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324,3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15.9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4 千味央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千味央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21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和2025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4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最高成交价为39.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991,61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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