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特材: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2020年三季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原标题:广大特材: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2020年三季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0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广 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 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 体回复内容附后,请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相关用语具有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涉及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 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所致。 目录 1.关于融资时间间隔 .................................................................................................... 4 2.关于募投项目 .......................................................................................................... 11 3.关于补充流动资金 .................................................................................................. 51 4.关于财务性投资 ...................................................................................................... 60 5.关于发行人境外收入 .............................................................................................. 65 6.其他 .......................................................................................................................... 70 1.关于融资时间间隔 发行人于2020年2月11日上市,募集资金约6.4亿元;截至2020年7月 31日,发行人已累计使用约3.65亿元,其中约2.79亿元为补流及偿还银行借款, 0.86亿元用于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发行人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 集不超过17亿元。本次募集资金相较前次IPO募集资金的时间间隔少于18个 月。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IPO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关于前募项目的实施 进度安排,及实际的执行情况,分析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等是否按计划投入, 是否存在延期,相关决策履行及信息披露情况;(2)在IPO募集资金未使用完 毕的情形下,在18个月内再次融资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1)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1问,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一、结合IPO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关于前募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及实 际的执行情况,分析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等是否按计划投入,是否存在延期, 相关决策履行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 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号),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17.16元,募集资金总额71,728.8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63,953.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5-4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 承诺募集资 累计已投入募 投入占比 号 额 金投资金额 集资金总额 (%) 1 特殊合金材料 扩建项目 特殊合金材料 扩建项目 30,000.00 30,000.00 8,749.62 29.17 2 新材料研发中 心项目 新材料研发中 心项目 8,000.00 6,000.00 1,255.41 20.92 3 偿还银行贷款 偿还银行贷款 23,000.00 23,000.00 22,978.71 99.91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4,953.76 4,952.92 99.98 合 计 71,000.00 63,953.76 37,936.66 59.32%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37,936.66万元,使 用进度为59.32%,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 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拟购置国内外先进设备,建设特殊合金产品生产线, 用于生产高温合金、耐蚀合金、超高强度钢、超高纯不锈钢等特殊合金产品。本 项目建设期3年,项目建设实施进度计划如下表所示: 项目 T+1 T+2 T+3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改造工程建设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调试及生产 本项目建设期分如下四个阶段工作实施: 第一阶段为工程建设阶段,历时1个季度,主要工作为生产车间改造工程施 工;第二阶段为设备采购及安装阶段,历时8个季度,主要工作为项目所需的设 备采购及安装;第三阶段为人员招聘及培训,历时8个季度,主要结合生产工序 需要配备人员并完成人员的培训;第四阶段为设备调试及生产阶段,历时8个季 度,主要是设备调试及生产。 本项目计划在建设期各年度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21,502.40万元、 4,248.80万元和4,248.80万元。 截至2020年10月31日,本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8,749.62万元,已投 入金额占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比例为29.17%。公司已与主要设备 供应商签署合同购买真空感应炉、真空自耗炉和电渣炉等设备,并对本项目的实 施场地进行改造建设,开展设备基础建设和电力辅助工程,其中设备基础建设已 基本完成。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国内部分工业企业处 于停产停工状态,商业活动开展受阻;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公司将主要精 力放在了复工复产上,待公司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及社会秩序逐步恢复后,公司立 即开展本项目相关工作。截至2020年10月31日,本项目累计已签订设备采购 合同19,673.73万元,设备将在到货后陆续完成安装,公司将按预定计划加快推 进本项目的实施。 2、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拟通过购置先进的检测试验设备,吸引高端技术人才等 方式,在现有研发场地基础上建设新的研发中心,用于高温合金、超高强度钢等 特殊合金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本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建设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表所示: 项目 T+1 T+2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改造工程建设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本项目建设期分如下三个阶段工作实施: 第一阶段为改造工程建设阶段,历时2个季度,主要工作为研发中心改造工 程施工;第二阶段为设备采购及安装阶段,历时4个季度,主要工作为项目所需 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三阶段为人员招聘及培训,历时6个季度,主要结合项目 需要配备人员并完成人员的培训。 本项目计划在建设期各年度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4,000.00万元和 2,000.00万元。 截至2020年10月31日,本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255.41万元,已投 入金额占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比例为20.92%。公司于2020年8月 开始本项目的实施准备工作,并与设备供应商签署了部分设备采购合同。受新冠 疫情影响,本项目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无法立即实施,国内疫情缓和后,公司结合 各业务条线的业务开展情况及实际研发需求情况,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复工复产 上,保障产品的及时供应和市场稳定,待公司业务恢复正常后,公司开始实施本 项目,对项目实施场地进行改造并采购相关设备。截至2020年10月31日,本 项目累计已签订研发设备采购合同3,183.65万元,研发设备将陆续交付安装,公 司将按预定计划加快推进本项目的实施。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分别为 23,000.00万元和4,953.76万元,截至2020年10月31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基本使用完毕。 综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已基本 使用完毕,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和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 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立即实施,待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公司正按计划加快投 入,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和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不存在延期的情形,无需履行 相关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二、在IPO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形下,在18个月内再次融资的合理性 (一)公司产业链布局日趋完善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高端装备先进基础材料制造 商,目前已形成特钢材料和特钢制品两大产品体系,其中特钢材料包括高品质齿 轮钢、模具钢、特种不锈钢、高温合金等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特钢 制品包括以公司特钢材料为基础制成的风电主轴等新能源风电、轨道交通及其他 精密机械部件等。公司将继续发展特钢材料业务,重点发展特殊合金产品,深入 布局新能源海上风电关键部件,依托现有核心产品业务带来的盈利,增加对特殊 合金、新能源装备等行业更高端领域产品的产业化投资,提升特殊合金、新能源 装备等未来重点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能力,逐步扩大以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使 公司向更高端领域发展,完善产业链布局,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为股东创造更高的回报。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向明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3,953.76万元,全部用于特殊合金 材料扩建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已基本使用完毕,用于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 目和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有结余。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虽尚未使用 完毕,但结余的募集资金均有明确的投资项目。公司将按照既定计划,继续使用 前次募集资金用于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和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投入,提高特殊 合金材料产能,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 (三)满足公司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顺应公司发展战略 为进一步拓展主营业务、丰富产品结构、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内生增长动力, 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 并补充流动资金。近年来全球海上风电高速发展,市场前景较为广阔,公司通过 “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抢占市场契机,实 现产业链延伸,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盈利能力;同时公司拟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中的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优化资本结构,缓解资金压力, 降低财务杠杆,提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使公司财务结构更加稳健,保障 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较大,若全部以自有资金和债权融 资投入,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和偿债压力。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能够有效解决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公 司的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综上,公司在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情况下再次进行融资,顺应了公 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 三、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1)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前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前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安排及资金使用计划; 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董事 会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了解并核实了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查阅了发行 人的定期报告;获取了发行人出具的相关承诺;访谈了发行人的相关负责人员。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银行贷款 和补充流动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和新材料研发中心项 目正按计划投入,不存在延期的情形,无需履行相关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申报会计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银行贷款 和补充流动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和新材料研发中心项 目正按计划投入,不存在延期的情形,无需履行相关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银行贷 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和新材料研发中心 项目正按计划投入,不存在延期的情形,无需履行相关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请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1问,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问 答》”)第1问的要求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融资规模和融资时间间隔情况进行逐 一核查,具体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融资规模 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查阅了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预案、发行申请报告及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对 本次发行的融资规模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问 答》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时间间隔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本次证券发行方 案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 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 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 用上述规定。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前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前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安排及资金使用计划; 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董事 会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取得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查阅了发 行人的三会决议及临时公告,查阅了发行人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访 谈了发行人的相关负责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向与承诺投向一致, 前次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正按计划投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 年2月4日到账,且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 健验〔2020〕5-4号《验资报告》;同时,发行人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因此,发行 人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间隔不少于6个 月,符合《问答》的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对(2)的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前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前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安排及资金使用计划; 查阅了发行人的定期报告;访谈了发行人的相关人员。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在IPO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形下, 在18个月内再次融资具有合理性。 2.关于募投项目 2.1本次募集资金中,12亿元拟用于“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 项目”(以下简称“宏茂海上风电项目”),该项目拟建成年产15万吨的海上风 电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将公司的业务向产业链下游进一步延伸。公开资料 显示,海上风电行业的发展目前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较大。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公司海上风电大型铸件的收入及占比情况, 尚未确认收入的在手订单情况或意向性订单情况;(2)截至目前公司海上风电 大型铸件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主要客户及相应销售额;公司目前齿轮钢等产 品的主要客户是否从事海上风电大型铸件业务并与发行人产品构成竞争关系, 如是,前述竞争情况是否可能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销售;(3)结合前述情况分 析公司业务向下游铸件行业延伸的可行性与必要性;(4)海上风电大型铸件产 品的市场竞争格局,市场容量,公司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公司与可比竞争对 手关于主要产品、性能、市场地位、市场占有率、竞争优劣势等的比较情况; (5)海上风电目前的主要行业政策,所处的市场周期,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6)结合前述情况论证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 【回复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海上风电大型铸件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尚未确认收入的 在手订单情况或意向性订单情况 近年来,随着风电关键零部件大型化发展趋势日趋明朗,公司在原有特钢材 料等产品的基础上,深入布局新能源海上风电大型铸件业务板块,进一步丰富公 司产品矩阵。报告期内公司海上风电大型铸件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产品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海上风电大型铸件的收 入(万元) 10,177.80 - -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7.94% - - -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确认收入的风电大型铸件在手订单共 103,534.58 万元,在手订单的分布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 供货产品 金额(万元) 1 明阳智能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轮毂、机舱弯 76,229.51 头、偏航支座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轮毂、机舱弯 头、偏航支座 23,773.77 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轮毂、机舱弯头 676.40 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机舱弯头 104.00 小计 100,783.68 2 东方电气 东方风电 轮毂、机架 2,484.22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 司 定轴、转轴 266.68 小计 2,750.90 合计 103,534.58 公司另持有明阳智能MySE3.X系列轮毂、机舱弯头意向性供货订单,具体 采购数量将于2021年3月份由双方另行协商。 二、截至目前公司海上风电大型铸件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主要客户及相 应销售额;公司目前齿轮钢等产品的主要客户是否从事海上风电大型铸件业务 并与发行人产品构成竞争关系,如是,前述竞争情况是否可能公司目前的主要 产品销售 (一)截至目前公司海上风电大型铸件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2019年11月,公司(母公司)风电铸件毛坯生产线开始试运行,2020年5 月底,子公司宏茂铸钢大型铸件技改项目一期生产线开始试运行,截至本回复签 署日,公司现有海上风电大型铸件毛坯铸造产能约11.8万吨/年。2020年6-10 月,公司风电铸件毛坯产量为2.65万吨,折合产能利用率为53.90%,产能利用 率相对较低的原因包括: 1、公司风电大型铸件生产线开始试运行时间较短,试运行期间成品率、工 序流转速度、工人熟练度等方面均需要一定时间来不断提升和优化,短时间内难 以达到额定产能的要求。 2、因公司目前风电铸件后端精加工产能有限,匹配公司风电铸件前期毛坯 铸造产能尚有较大缺口,公司只能将部分小兆瓦功率的风电毛坯铸件委托外部加 工。当前市场上可承接风电大型铸件精加工工序的外协厂商数量较少,且加工质 量参差不齐、运输成本高。相对于委托外部加工,自主加工能更好的把控产品质 量,降低精加工成本,更好的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配合面加工精度、强度、抗疲 劳性、可靠性等要求。因此,在当前公司精加工产能未能覆盖前端毛坯铸件产能 的情况下,公司的风电毛坯铸件生产线未能按照额定产能满负荷生产。 2020年4月,公司(母公司)原精密机械部件精加工生产线经改造升级后, 初步具备了风电大型铸件的精加工能力。截至本回复签署日,公司现有精密机械 部件精加工产能约3.5万吨/年。2020年4-10月,公司精密机械部件精加工产量 为1.96万吨,其中风电大型铸件精加工成品产量为0.67万吨,精加工生产线折 合产能利用率为96.00%。 (二)公司海上风电大型铸件的主要客户及相应销售额 由于公司海上风电大型铸件产品生产线开始试运行时间较短,公司海上风电 大型铸件自2020年4月起产生销售收入,公司海上风电大型铸件的主要客户及 销售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2020年4-10月销售收入 (万元) 占海上风电大型铸件 销售比例 1 明阳智能 15,537.90 89.78% 2 东方风电 1,768.85 10.22% 总计 17,306.75 100.00% (三)公司目前齿轮钢等产品的主要客户是否从事海上风电大型铸件业务 并与发行人产品构成竞争关系,如是,前述竞争情况是否可能公司目前的主要 产品销售 2020年1-9月,公司齿轮钢等产品的主要客户如下: 序 号 客户名称 经营范围 销售收入 (万元) 占营 业收 入比 例 (%) 说明 1 江 苏 金 源 江苏金 源高端 装备股 份有限 公司 电力、海洋工程、轨道交通和矿 山机械等高端专用装备零部件、 锻件、普通机械制造、维修、销 售;锻压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 金属材料检验、检测;实业投资;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15,934.12 12.08 江苏金源专注于高速 重载齿轮的研发、生 产、销售,主要涵盖 电力、海洋工程、轨 道交通、矿山机械等 领域。在新能源风电 领域,公司目前仅生 产风电配套锻件产 序 号 客户名称 经营范围 销售收入 (万元) 占营 业收 入比 例 (%) 说明 品,未从事海上风电 大型铸件业务 2 南 高 齿 南高齿 (包 头)传 动设备 有限公 司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 目:风电机组和零部件及相关设 备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和 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冶金设备、 试验设备、输送设备、工装夹具; 非标及专用设备的生产、销售、 技术咨询与服务;电器成套设 备、橡胶制品、玻璃钢制品、钢 材、汽车零部件的销售;风电设 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0.79 11.93 南高齿主要从事齿轮 产品生产及销售业 务,其主要产品包括 各类齿轮箱、机器人 减速机。南高齿本身 不生产风电齿轮箱铸 件外壳,而采用向上 游供应商采购的方 式,其未从事海上风 电大型铸件业务 南京高 精齿轮 集团有 限公司 生产通用、高速、重型齿轮传动 设备及工业成套设备;港口新型 机械设备设计与制造,薄板连铸 机制造,新能源设备制造等,工 业机电一体化产品、成套设备及 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销售自 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及配套 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723.64 南京高 精轨道 交通设 备有限 公司 轨道交通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 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及其成 套设备的开发、销售及咨询服 务;通用、高速、重型、风电齿 轮箱及顶其配件的生产、销售、 维修服务;机电产品的开发、研 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科研 原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润滑油、零配件的生产、 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 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 12.10 序 号 客户名称 经营范围 销售收入 (万元) 占营 业收 入比 例 (%) 说明 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 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南京高 速齿轮 制造有 限公司 通用、高速、风电齿轮箱及其配 件,机车传动设备、通用齿轮、 标准化齿轮的制造、销售;机电 产品(小轿车除外)、成套设备 的生产、销售、技术转让;经营 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 料、贵金属、机械设备、仪器仪 表、零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 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 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及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 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14,940.64 小计 15,727.17 3 江 阴 振 宏 江阴振 宏重型 锻造有 限公司 环形锻件、异型锻件、法兰、冷 轧带钢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 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769.35 5.89 江阴振宏具备各类自 由锻件、环形锻件和 异形锻件的生产能 力,主要产品包括风 电主轴、水轮机主轴、 火力发电转子、电站 辅机配件、船舶锻件、 各种矿山锻件、台阶 轴、齿轮齿圈、海洋 油气工程锻件、石油 锻件、化工机械锻件、 特种压力容器锻件等 锻件产品,未从事海 上风电大型铸件业务 4 江 江阴方 不锈钢锻件及环形锻件、法兰的 8,808.11 6.68 江阴方圆是我国大型 序 号 客户名称 经营范围 销售收入 (万元) 占营 业收 入比 例 (%) 说明 阴 方 圆 圆环锻 法兰有 限公司 制造、加工、销售;道路普通货 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材 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环形锻件的重点生产 厂家之一,专业生产 风电齿圈、风塔法兰、 风电主轴、环形锻件 和压力容器用钢锻 件、阀门锻件、船用 锻件等锻件产品,未 从事海上风电大型铸 件业务 5 江 南 锻 造 张家港 市江南 锻造有 限公司 锻件、铸件、金属结构件、铜拉 丝制造、加工;金属材料购销;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 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6,196.61 4.70 江南锻造主要产品包 括压力容器锻件、高 速齿轮锻件、电站辅 机锻件、船用锻件等 各类锻件产品,未从 事海上风电大型铸件 业务 6 明 阳 智 能 河南明 阳智慧 能源有 限公司 能源项目开发、管理及咨询;风 电工程技术及风力发电相关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新能源的开发、建设、运营。 3,077.35 6.62 明阳智能是国内领先 的智慧能源企业集 团,主营业务包括新 能源高端装备制造, 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 及智能管理业务。明 阳智能作为风电主机 商,采用风机整机研 发设计、风机部件外 采集成的模式,未从 事海上风电大型铸件 业务 明阳智 慧能源 集团股 份公司 生产经营风力发电主机装备及 相关电力电子产品;风电工程技 术及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咨询、技 术进出口业务;高技术绿色电池 (含太阳能电池)、新能源发电 成套设备、关键设备及相关工程 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业务;风 电场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运维 服务;能源系统的开发;能源项 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新能 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的投 资、建设、运营;电力需求侧管 理、能效管理;承装、承修、承 试电力设施。(上述经营业务不 涉及国家限制、禁止类、会计、 审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837.64 序 号 客户名称 经营范围 销售收入 (万元) 占营 业收 入比 例 (%) 说明 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 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海明 阳新能 源有限 公司 风光资源开发建设、设备组装、 销售、研发、风光电场建设及运 行、维护服务;设备及不动产租 赁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21.21 天津明 阳风电 设备有 限公司 风电设备制造;风电工程技术及 风力发电技术开发、咨询;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有 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93.94 小计 8,730.14 7 中 国 中 车 中车福 伊特传 动技术 (北 京)有 限公司 技术推广服务;生产风能原动设 备、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气 体压缩机、高铁设备、配件、铁 路机车车辆配件、铁路专用设备 及器材、配件;销售机械设备;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11.70 5.36 中国中车主要从事铁 路机车、客车、动车 组、城轨地铁车辆及 重要零部件的研发、 制造、销售、修理和 租赁,其中中车戚墅 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 所有限公司是我国轨 道交通装备材料及制 造工艺的专业研究机 构,目前已形成了轨 道交通装备关键零部 件、齿轮传动系统、 工程机械、汽车零部 件、柴油机零部件等 主要产业板块;中车 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 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 作为风电主机商,采 用风机整机研发设 计、风机部件外采集 成的模式,未从事海 上风电大型铸件业务 中车戚 墅堰机 车车辆 工艺研 究所有 限公司 轨道交通装备、汽车与新能源汽 车、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航天 航空器、节能环保装备、风力发 电设备、矿山机械、机器人零部 件、工程机械、机电设备、传动 装置、仪器仪表、电子电器、塑 料制品、金属制品及零部件的研 发、设计、制造、销售、修理、 租赁、技术服务;模具的制造、 销售、修理、技术服务;金属铸、 锻、焊加工;表面处理及热处理 4,457.19 序 号 客户名称 经营范围 销售收入 (万元) 占营 业收 入比 例 (%) 说明 加工;轨道焊接工程施工;产品 的试验检测;专业技术和操作技 能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 业证书类培训)、技术和管理咨 询、会务服务;自有房屋、设备 的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设计制作印刷品广 告,利用本公司公开出版物发布 国内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中车株 洲电力 机车研 究所有 限公司 风电事 业部 大型风力发电整机设备及配件 开发、制造、销售,风电场的建 设、运营、咨询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98.12 小计 7,067.00 8 东 方 电 气 东方 风电 风力发电机组设计、生产、销售、 服务及其技术引进与开发、应 用;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电 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制造及销售 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有关 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 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风力发 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与相关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1,989.07 3.43 东方风电是东方电气 旗下经营风电产业的 专业公司,作为风电 主机商,东方风电具 备直驱、双馈两种主 流技术路线风力发电 机组及其配套叶片、 发电机、电控系统等 核心部件研发制造能 力,除上述核心部件 外,包括大型铸件在 内的其他风机部件则 从外部采购,东方风 电未从事海上风电大 型铸件业务;东方电 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 公司主要从事水轮发 东方电 气集团 东方电 机有限 公司 成套发电设备、交直流电机、成 套节能环保设备设计、制造及销 售;电力工程总承包;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总承 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控制 设备设计、制造、销售;电站改 2,539.42 序 号 客户名称 经营范围 销售收入 (万元) 占营 业收 入比 例 (%) 说明 造、电站设备安装、维护及检修; 发电设备、交直流电机、控制设 备及电站改造、电站设备安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以下范围内的进出口 业务: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 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生产和科研所需的 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 业务(国家规定的一二类进口商 品除外),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 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 业务。泵、环境保护设备及工具、 刃具、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及销 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零部 件的制造销售;原材料代购代 销;压力容器(二、三类)设计、 制造、销售;动能管线及电力设 施安装、维修工程 ;起重机械 安装、改造、维修;计算机网络 系统开发,绝缘材料制造、销售; 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凭有 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一类 机动车维修(小型客车(含轿车) 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货车(含 工程车辆)维修)(凭有效许可 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机组、热能发电机 (包括燃煤、燃气、 核能)、风力发电机、 交(直)流电机、调 相机、成套节能环保 设备、泵等设备的研 发、设计、制造和服 务,以及电站改造, 电站设备安装、维护 及检修等业务,为用 户提供中小热电EPC 总包、循环经济产业 园和水环境治理工程 综合解决方案,以及 综合能源管理、发电 设备智能诊断等系统 解决方案,未从事海 上风电大型铸件业务 小计 4,528.48 合计 74,760.99 56.70 - 经查询上述客户的经营范围、公司网站主页、信息披露文件等公开资料,公 司上述主要客户均不从事海上风电大型铸件业务,与公司海上风电大型铸件产品 不构成竞争关系。 三、结合前述情况分析公司业务向下游铸件行业延伸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一)公司业务向下游铸件行业延伸具有可行性 1、公司具备向下游铸件行业延伸的产业基础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凭借对工艺技术的自主研究开发及长期渐进的经验积 淀,在特钢领域已经形成较强的技术优势,涵盖熔炼、成型、热处理等决定材料 性能及稳定性的各项核心关键工艺,并产业化应用。 公司经自主研发已掌握大兆瓦海上风电铸件生产技术,(母公司)大型风电 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已进行试运行,在该生产线的建设和试运行过程中,公司已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覆盖技术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关键环 节完善的运行机制和质量控制体系,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同时公司 引进并培养出一支覆盖生产、工艺技术、管理等领域专业技能过硬、经验丰富人 才团队,建立健全了人才引进、培养的制度体系。 公司已拥有铸件产品的生产和市场运营经验,为公司向下游铸件行业延伸奠 定了产业基础。 2、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凭借行业先进的技术水平、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优秀的交付能力,获 得了客户的广泛肯定和认可,与客户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大型风电 铸件产品下游主要客户包括明阳智能、东方风电等风电整机厂商。随着公司海上 风电铸件产品在品质、交付能力、客户服务水平等方面持续提升,未来公司有望 进入更多风电整机厂商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拥有的优质客户资源,为公司向下游铸件行业延伸提供了市场基础。 3、新能源风电的快速发展为风电铸件行业提供了市场需求 当前,全球各国政府普遍大力推动能源转型,积极推动温室气体减排及碳中 和目标的实现,能源结构从以传统煤电为主加速转向清洁能源,可预计未来全球 风电装机容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颁布的《能源生产和 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制定了2030年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 量的比重力争达到50%的能源战略目标。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预测,未 来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全球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 将从2019年底的29.1GW激增到2030年底的234GW以上,2030年全球海上风 电新增装机容量预计将达31.9GW。新能源风电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为风电铸件行业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 (二)公司业务向下游铸件行业延伸具有必要性 1、优化公司的产品布局,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业务在向下游铸件行业延伸后,特钢制品的产品种类得到进一步丰富, 产品结构更加完善,公司将具有特钢熔炼、精炼、锻造、铸造、精加工等产品线, 具备从特钢材料、热处理、锻造/铸造到精加工的全流程生产能力。公司将实现 海上风电铸件产品全流程自主生产,有利于公司抓住海上风电快速发展的机遇, 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2、实现铸件产品全流程自主可控,提高整体交付能力 大型海上风电铸件是集配料、熔炼、铸造、精加工等工序于一体的高技术附 加值产品。原材料经熔炼后铸造成毛坯件,再经过精加工后形成最终产品交付客 户。随着核心零部件大型化趋势的日益凸显,以及对产品的配合面加工精度、强 度、抗疲劳性、可靠性等性能指标要求不断提高,下游客户更倾向于选择技术实 力雄厚、品控能力强、具备“一站式”交付能力的供应商合作。公司目前已实现 大型铸件毛坯件批量化生产,但后端精加工环节的产能不能匹配和覆盖前端毛坯 件产能,而传统的外协加工配套企业往往因规模化程度一般、资金实力受限,无 力匹配大型精密加工设备及对应的操作管理人才,技术水平和加工精度相对较 低,加工能力和加工效率也相对有限,无法满足公司大型铸件产品批量化精加工 需求。因此,公司向铸件精加工工序继续延伸,将提高风电铸件产品精加工产能, 实现大型风电铸件产品批量化生产及全流程自主可控,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保 证产品质量稳定,提高整体交付能力。 3、抓住市场机遇,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海上风电装机量高速增长,风电关键零部件大型化发展趋势日趋明 朗,未来大型风电铸件市场需求旺盛。随着风电成本的下降、大兆瓦机组的发展, 海外市场的扩张和海上风电的发展,新能源风电装机量将得到有效保障,为风电 铸件提供强有力的市场需求支撑。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向风电铸件行业延伸,进 一步满足大兆瓦风电铸件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公 司的盈利能力。 四、海上风电大型铸件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市场容量,公司产品的主要 竞争对手,公司与可比竞争对手关于主要产品、性能、市场地位、市场占有率、 竞争优劣势等的比较情况 (一)海上风电大型铸件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市场容量 大型风电铸件是集配料、熔炼、铸造、精加工为一体的产品,是风电机组设 备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近年来,由于发达国家受人工成本、下游产业转移等因 素的影响,风电铸件产业正面临着整体性的结构调整和战略转移。从铸件制造业 的全球竞争格局来看,虽然国外产品较国内拥有一定的技术优势,但随着国内企 业产品技术的不断提高,国内生产的铸件在性价比等方面已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 力。全球风电铸件目前80%以上产能集中在我国,其余20%产能主要位于欧洲 和印度等。目前中国风电铸件行业竞争格局主要体现为:以一重、二重为代表国 有控股的大型综合性重工装备铸件制造企业,风电铸件仅为其业务领域中的某一 细分板块;以日月股份、吉鑫科技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在风电铸件领域占据优势并 不断发展壮大。国内年产能超过15万吨铸件的公司包括日月股份、永冠集团、 吉鑫科技等,其中日月股份是目前国内风电铸件产能最大的企业。 风电铸件主要包括轮毂、底座等部件,根据中国铸造协会估算,每MW风 电整机大约需要20-25吨铸件,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的全球风电报告 《Global Wind Report 2019》,2019年全球新增装机容量为60.4GW,2020年预计 新增装机容量为76.1GW,按此计算,2020年全球风电铸件市场容量约为152.20 万吨-190.25万吨。 在我国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下,煤电装机快速增长时代已基本宣告结 束,而包括风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将迎来快速发展的阶段。国家发改委、国家能 源局颁布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制定了2030年全国非化 石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力争达到50%的能源战略目标,而根据中国电 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19-2020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19 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为7.33万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发电量为2.39万亿千瓦 时,比上年增长10.4%,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为32.6%,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 点,其中并网风电比上年增长10.9%。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预测未来全球 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到2030年,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容 量将从2019年底的29.1GW激增到234GW以上,2030 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 机容量预计将达31.9GW。由于大型风电铸件是风电机组设备的必备基础部件之 一,未来新能源风电的快速发展必将为大型风电铸件行业带来持续的市场需求。 (二)公司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公司与可比竞争对手关于主要产品、性 能、市场地位、市场占有率、竞争优劣势等的比较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将建成年产 15万吨海上风电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将与日月股份、永冠集团、吉鑫科技等行 业主要竞争对手形成直接竞争,公司与上述竞争对手关于主要产品、市场地位、 市场占有率、竞争优劣势等的比较情况如下: 产品 主要产品 市场地位 市场 占有率 日月股份 (603218) 箱体、扭力臂、轮毂 (转子头)、壳体、底 座、行星架、主框架、 定动轴、主轴套等 日月股份现有各类铸件毛坯产能40万 吨/年,风电铸件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 前列,公司近年来持续推进“两海战 略”,大力发展海上大风机铸件业务和 扩大海外市场份额 16.91%- 21.14% 永冠集团 (1589) 轮毂、齿轮箱、底座、 轴承座、行星支架、 摇摆环、扭曲臂等 永冠集团为中国台湾上市公司,产品涵 盖主要机型有2.5MW~9.5MW风力发 电机组部件产品,集团内部多家子公司 从事风电铸件产品的生产,是国内和国 际风电铸件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5.92%- 7.40% 吉鑫科技 (601218) 轮毂、底座、轴、轴 承座等 吉鑫科技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制造和销 售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用零部件的企业, 产品涵盖750KW-12MW风力发电机 组用轮毂、底座、轴、轴承座等系列部 件产品,具备批量生产大功率风电铸件 生产能力,其子公司同时经营风力发电 场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风电产 业链较为完整,专业化水平较高 7.83%- 9.79% 广大特材 (688186) 轮毂、弯头、偏航支 座、定转轴等 公司立足主营业务,充分利用自身在特 钢材料、熔炼、检测方面的优势和经验, 把握当前海上风电市场快速发展的机 遇和风机大型化的发展趋势,主要产能 聚焦5MW以上大型海上风电铸件业 务 - 注:1、以上内容来源于各公司信息披露数据、网站主页等公开信息。 2、市场占有率=各公司2019年销量/2019年全球市场容量,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 (GWEC)数据,2019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60.4GW,每MW风电整机大约需要20-25 吨铸件,2019 年全球风电铸件市场容量约为 120.80万吨-151.00万吨。 关于竞争优劣势情况:以上行业主要竞争对手中,日月股份已形成风电铸件、 塑料机械铸件、柴油机铸件等多元化铸件产品体系,具备规模优势和产品结构优 势;永冠集团自2004年起开始投入风力发电产品开发,目前铸件产品涵盖风力 发电机、火电、注塑机、工具机、产业机械等,产品体系完整,具有较强的行业 先发优势和规模优势;吉鑫科技是专业的风力发电机组用零部件企业,已具备大 型风电铸件从工艺设计、模具设计制造、毛坯铸造、机加工到表面处理的一条龙 配套生产能力,具备专业化优势和产业链协同优势。与上述竞争对手相比,公司 在特钢行业领域深耕多年,在特钢材料、熔炼、检测等方面具有已形成较强的技 术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公司已建成试运行及本次募投项目计划建设的风电铸件 产品线主要面向5MW以上大型海上风电铸件市场(可同时向下兼容小尺寸铸 件),在厂房设计建造、规模化生产线、先进机加工设备、江海水路运输等方面 具有后发优势,符合当前风机大型化的市场发展方向,但公司进入风电铸件领域 时间较短,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持续投入提高产能。 关于产品性能情况:随着新能源风电装机容量不断的上升,新能源风电行业 技术水平逐渐成熟,风电铸件市场主要厂商的产品性能日趋接近,可以按照下游 风电整机客户关于风电铸件形状、尺寸等特定要求完成生产供货,和其他零部件 组装集成的风电整机安装在不同气候特征、不同地貌的陆上或海上风电场,如公 司海上风电大型铸件主要材质为QT400-18AL,冲击要求达到-40℃,布氏硬度 120~175HBW,单件重量达到50吨以上,单件浇重达到60吨以上,对于前期 工艺设计、计算机软件模拟、球墨铸铁生产(特别是球化、孕育处理)、铸造尺 寸精度、UT/MT无损检测等方面具有较高的要求。 五、海上风电目前的主要行业政策,所处的市场周期,行业政策变化的风 险 (一)海上风电目前的主要行业政策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在政策层面大力推动新能源海上风电产业的健康 发展,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为破解行业难题、提升发展质量提供了有力的 支撑,新能源风电产业的相关政策如下: 名称 发文时间 发文部门 主要规定 《关于<关于促 进非水可再生 能源发电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 见>有关事项的 补充通知》 2020年9月 财政部、 国家发改 委、国家 能源局 进一步明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结算 规则相关政策,稳定行业预期,对项目合理利 用小时数、项目补贴电量、补贴标准、加强项 目核查补贴资金等有关事项补充通知。风电一 类、二类、三类、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 合理利用小时数分别为48000小时、44000小时、 40000小时和36000小时。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 合理利用小时数为52000小时。 《关于2020年 风电、光伏发电 项目建设有关 事项的通知》 2020年3月 国家 能源局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 “十三五”相关规划和本地区电网消纳能力, 按照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要求,规范有序组织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监测 预警要求,以电网消纳能力为依据合理安排新 增核准(备案)项目规模;按月组织风电、光 伏发电企业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 理平台填报、更新核准(备案)、开工、在建、 并网等项目信息;加大与国土、环保等部门的 协调,推动降低非技术成本,为风电、光伏发 电建设投资营造良好环境。 《关于促进非 水可再生能源 发电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 2020年1月 财政部、 国家发改 委、国家 能源局 非水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非水 可再生能源发电已进入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 步的关键期,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已基本 具备与煤电等传统能源平价的条件。为促进非 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稳定发展,提出以下意 见:一、完善现行补贴方式,包括以收定支, 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充分保障政策延 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全面推行绿色电力 证书交易;二、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 机制;三、优化补贴兑付流程;四、加强组织 领导。 《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2019年10月 国家 发改委 “5MW 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 制造”、“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海底电缆制 造”列为鼓励类产业。 《关于全面放 开经营性电力 用户发用电计 划的通知》 2019年6月 国家 发改委 做好规划内清洁能源的发电保障工作。研究推 进保障优先发电政策执行,重点考虑核电、水 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的保障性收 购;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工作,将平价上网和低价上网项目全部电量纳 入优先发电计划予以保障。 《关于2019年 风电、光伏发电 项目建设有关 事项的通知》 2019年5月 国家 能源局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指导省级电网企业,在充分考虑已并网项目和 已核准(备案)项目的消纳需求基础上,对所 在省级区域风电、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的消 纳条件进行测算论证,做好新建风电、光伏发 电项目与电力送出工程建设的衔接并落实消纳 方案,优先保障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 纳。 《国家发展改 革委关于完善 风电上网电价 政策的通知》 2019年5月 国家 发改委 将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 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 方式确定,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 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 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2021 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 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将海上风电标杆 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全 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2019年符合规 划、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近海 风电指导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8元,2020年调整 为每千瓦时0.75元。新核准近海风电项目通过 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上述指导 价;新核准潮间带风电项目通过竞争方式确定 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陆上风 电指导价;对2018年底前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 目,如在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 行核准时的上网电价;2022年及以后全部机组 完成并网的,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 《绿色产业指 导目录(2019年 版)》 2019年2月 国家发改 委、工信 部等7部 门 各地方、各部门要以目录为基础,根据各自领 域、区域发展重点,出台投资、价格、金融、 税收等方面政策措施,着力壮大节能环保、清 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 《关于积极推 进风电、光伏发 电无补贴平价 上网有关工作 的通知》 2019年1月 国家发改 委、国家 能源局 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将不受年度建设 规模限制,并且在土地利用及土地相关收费方 面也应对平价、低价上网项目予以支持,在发 电量和全额保障性收购上给予平价、低价项目 优先地位,执行固定电价收购政策,为平价、 低价项目创新金融支持方式等。 《清洁能源消 纳行动计划 (2018-2020 2018年12月 国家发改 委、国家 能源局 2020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 进水平(力争达到 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 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5%左右);光伏发电利 年)》 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全国水能利用 率95%以上。全国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全国海洋经 济发展“十三 五”规划》 2017年5月 国家发改 委、国家 海洋局 规划指出,要加强5兆瓦、6兆瓦及以上大功率 海上风电设备研制,突破离岸变电站、海底电 缆输电关键技术,延伸储能装置、智能电网等 海上风电配套产业,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海上 风电产业,鼓励在深远海建设离岸式海上风电 场,调整风电并网政策,健全海上风电产业技 术标准体系和用海标准。 《能源生产和 消费革命战略 (2016-2030)》 2016年12月 国家发改 委、国家 能源局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 比重力争达到50%,将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 不断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实现与常 规电力同等竞争。 《海上风电开 发建设管理办 法》 2016年12月 国家能源 局、国家 海洋局 鼓励海上风能资源丰富、潜在开发规模较大的 沿海县市编制本辖区海上风电规划,重点研究 海域使用、海缆路由及配套电网工程规划等工 作,上报当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审定。 《能源发展“十 三五”规划》 2016年12月 国家发改 委、国家 能源局 坚持统筹规划、集散并举、陆海齐进、有效利 用。调整优化风电开发布局,逐步由“三北” 地区为主转向中东部地区为主,大力发展分散 式风电,稳步建设风电基地,积极开发海上风 电。 《风电发展“十 三五”规划》 2016年11月 国家 能源局 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 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 500万千瓦以上;风电设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 不断提高,3-5家设备制造企业全面达到国际先 进水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可再生能源 中长期发展规 划》 2007年8月 国家 发改委 加快推进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产业化发展, 力争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 费总量的10%,到2020年达到15%。 (二)海上风电所处的市场周期 由于陆地上可经济开发的风能资源越来越少,全球风电场建设已出现从陆地 向海上发展的趋势,海上风电是未来清洁能源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与陆上风电相 比,海上风电具有风机发电量高、单机装机容量大、机组运行稳定以及不占用土 地、不消耗水资源、适合大规模开发等优势,且海上风场距离负荷中心较近,消 纳能力强,海上风电利用小时数超过陆上风电,发电量优势显著,风电发展逐渐 向海上转移。我国海上风电资源丰富,海岸线长度超过1.8万公里,海上可开发 和利用的风能储量为7.5亿千瓦,是陆上风能资源量的3倍,开发前景广阔。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的统计数据, 2019 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 机容量达6.1GW,累计装机容量达 29.1GW。根据GWEC预测数据,未来全球 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到2030年,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容 量将从2019年底的29.1GW激增到234GW以上,2030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 机容量预计将达31.9GW。 2020-2030年全球海上风电预计新增装机容量 数据来源:GWEC《Global Offshore Wind Report 2020》 根据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相关统计数据,2019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 2,574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2,376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98万 千瓦,到2019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2.1亿千瓦,其中海上风电累计装机593 万千瓦。尽管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海上风电装机势头仍然不 减,2020年上半年,全国海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106万千瓦,同比增长165%, 风电发电量2,3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综上,海上风电行业处于快速发 展的成长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三)海上风电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推动能源转型,能源结构从以传统煤电为主加速转向 清洁能源,我国新能源风电行业发展迅速,风电装机容量逐年递增,风电逐渐从 补充能源进入到替代能源的发展阶段,现已成为我国继煤电、水电之后的第三大 电源。作为新兴能源,新能源风电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国家产业政策的 支持。 和其它形式的新能源相同,风电行业在发展的初期也面临前期研发投入大、 业务规模小的局面,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以渡过行业初创期。近年来,国家相关 政府部门先后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关于促 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多项政策法规支持、鼓励和规范 新能源风电行业发展,如上网电价保护、电价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受风电补贴 政策刺激,2020年风电行业迎来抢装潮,为公司积极布局的新能源海上风电大 型铸造部件业务的拓展带来较好的机遇。 随着我国新能源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风电累计装机并网容量不断上升,前 述鼓励政策强度正逐步减弱,风电平价上网等政策的推出及实施可能会在一定程 度上降低未来新能源风电行业的投资热度。因此,如果新能源风电行业政策环境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为公司风电装备业务的拓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六、结合前述情况论证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 目”主要为公司轮毂、弯头、定转轴、偏航支座等风电大型铸件毛坯产品提供后 端精加工产能,满足公司风电大型铸件毛坯产品的精加工需求,实现公司风电大 型铸件产品批量化生产及全流程自主可控,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 稳定,提高整体交付能力。公司具有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能力: (一)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前,公司已与明阳智能、东方风电签订了供货合同, 其中与明阳智能签订的2021年供货协议,向其提供轮毂、弯头、偏航支座等5MW 以上产品合计约400套。公司已入围东方风电的合格供应商并向其供货,明阳智 能和东方风电均为国内规模较大的风机整机厂商,随着公司与其业务合作的不断 深入开展,有利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 (二)公司已在特钢材料及风电主轴等产品领域已在国内外积累了丰富的客 户资源,并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其中包括上海电气、运达风电、西门子、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等风电整机厂商,这将有助于公司 风电大型铸件部件产品的下游市场开拓;同时,公司将积极开拓海外风电市场, 缓解国内政策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抗风险能力。 (三)当前,全球各国政府普遍大力推动能源转型,积极推动温室气体减排 和实现碳中和目标,能源结构从以传统煤电为主加速转向清洁能源,可预计未来 全球风电装机容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由于海上风电具有风机发电量高、单机装 机容量大、距离负荷中心较近,消纳能力强以及不占用土地、适合大规模开发等 优势,风电发展正逐渐向海上转移,海上风电占全球风电装机容量的比例已从 2009年的1%迅速增长到2019年的10%以上,并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广 阔的市场发展前景为公司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提供了产业基础。 (四)本次募投项目将配备多台落地镗、龙门等先进精加工装备及配套设备, 主要面向海上风电大型铸件的精加工,同时能够向下兼容小尺寸铸件毛坯件的精 加工,可满足陆上风电铸件的精加工需求。此外,本次募投项目除可以加工新能 源风电铸件外,还可以通用于各类机械装备、矿山设备、柴油机、海工装备等行 业的铸件产品加工。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具有可行性,但若未来公司不能继续开拓新能 源风电行业其他主机厂客户或其他行业大型重工装备客户,或市场环境出现较大 变化,则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能存在无法消化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 力产生一定影响。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风电大型铸件产品的销售明细、销售合同订单 及产销量数据,察看了生产经营场所和生产过程;电话访谈并查阅发行人主要客 户的经营范围、网站主页、信息披露文件等公开资料,了解了主要客户的业务情 况;访谈发行人相关管理人员,查阅了发行人可比竞争对手的网站主页、信息披 露文件等公开信息;查询了行业政策、行业研究报告等行业资料。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自2020年上半年起始产生海上风电大型铸 件的收入,目前具有维持业务持续性的在手订单、意向性订单;发行人海上风 电大型铸件目前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能水平,产能利用率具有合理性;发行人 齿轮钢等产品的主要客户未从事海上风电大型铸件业务,未与发行人产品构成 竞争关系;发行人业务向下游铸件行业延伸具有可行性与必要性;风电大型铸 件产品具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发行人具有面向市场的竞争优势;海上风电行业 处于快速发展的成长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政策变化 的风险;发行人具有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能力。 2.2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公司现有同类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论证本 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及谨慎性;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及相关依据;(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经营模式、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盈利情况, 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收益情况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3)结合本次募投项 目的产品,购买固定资产情况等,分析“宏茂海上风电项目”对公司主营业务 和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4)募投项目所需设备的进口情况,是否存在进口受 限风险;当前国际贸易形式是否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请发行人律师就问题(4)核查并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 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结果是否具备谨慎性及合理性,并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一、结合公司现有同类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论证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 的测算依据及谨慎性;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及相关依据 (一)结合公司现有同类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论证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 额的测算依据及谨慎性 广大特材母公司现已建成一间精加工车间,该车间具备3.5万吨/年的精加工 能力,投资总额为24,295.86万元,单位产能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0.69万元/吨。 本次募投项目“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宏 茂铸钢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宏茂铸钢拟投资150,956.37万元,通过购置土地并新 建厂房,以及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最终建成年产15万吨海上风电铸 件精加工生产线,本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为 129,524.69万元,单位产能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0.86万元/吨。公司本次募投项 目的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高于现有同类项目,主要原因系母公司现有的精加 工车间主要生产5.5MW及以下铸件产品,而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主要为5.5MW以 上铸件产品,为满足不同产品类型和型号的加工需求,本次募投项目较公司现有 同类项目相比,对拟投入设备的载荷能力、加工精度、加工速度等参数及与之配 套的工艺方案等均具有更高的要求,且本次募投项目在设计时,更加注重自动化 和智能化,相关智能化设备投入较公司现有同类项目增加,从而导致本次募投项 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高于公司现有同类项目;同时由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较 公司现有同类项目产品在重量、尺寸上更大,本次募投项目的钢结构厂房、行车 等投入更高,生产车间建设投资成本更高。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固定资 产投资额高于公司现有同类项目。 “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投资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是否属于资 本性支出 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1 建设投资 135,647.65 120,000.00 1.1 其中:土地购置税费 7,065.32 是 - 1.2 建筑工程及其他费用 33,349.19 是 31,000.00 1.3 设备购置及辅助安装工程 89,110.18 是 89,000.00 1.4 预备费 6,122.97 否 - 2 铺底流动资金 15,308.72 否 - 合计 150,956.37 120,000.00 1、土地购置税费 本项目根据计划购置土地面积,并结合如皋市土地出让价格及相关税费,测 算土地购置税费共计7,065.32万元。 2、建筑工程及其他费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 工程造价(元/㎡) 合计 一 工程费用 134,047.92 30,590.54 1 一期厂房 57,835.57 2,200.00 12,723.83 2 二期厂房 76,212.35 2,200.00 16,766.72 3 临时设施费、附属工程 600.00 4 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 300.00 5 园林绿化 100.00 6 围墙及厂门 100.00 二 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 2,758.64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367.09 2 勘察设计费 764.76 3 前期工作费 764.76 4 工程监理费 428.27 5 环境影响评价费 20.00 6 工程招标代理费 152.95 7 工程保险费 91.77 8 竣工图编制费 61.18 9 施工图审查费 16.09 10 工程结算审查费 91.77 总计 33,349.19 本项目包含机加工及涂装车间、管理用房、辅助用房、公用工程等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134,047.92㎡,相关造价根据现行价格资料估算,建筑工程费合计约 33,349.19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本项 目的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支出均为与厂房建设相关的必要支出,符合资本化的条 件,属于资本性支出。 3、设备购置及辅助安装工程 本项目拟购置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所需的机加工设备、机加工辅助设备、 涂装设备、检测设备、动力辅助设备及设备辅助安装工程等,拟购置设备清单如 下: 单位:万元 设备类 别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套) 单价 合计 机加工 设备 1 落地镗 TK6920X6 30 663.72 19,911.50 2 落地镗 TK6920X7 10 814.16 8,141.59 3 落地镗 TK6920X8 14 929.20 13,008.85 4 龙门加工中心 XK2140X80 4 1,106.19 4,424.78 5 龙门加工中心 XK2140X100 4 1,283.19 5,132.74 6 落地镗 SA3000 2 2,654.87 5,309.73 7 数控立车 CK5263X6 8 752.21 6,017.70 8 数控立车 CK5280X6 1 424.78 424.78 9 数控立车 CK52100X6 1 513.27 513.27 10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