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长江投资:2011年度分红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2-011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分红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人民币0. 54元 (税后)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3日 除息日:2012年5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29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2年3月29日经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年会审 议通过。股东年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05)刊登于2012 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2年5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3、本次分红派息以本公司总股本307,400,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派发2011年度股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 税),共计人民币18,444,000.00元(含税)。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3日 除息日:2012年5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2年5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的实施办法 1、公司前三大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江联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现 金红利由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2、其他流通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 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不计息; 3、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自然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 0.054元;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 派发现金红利每股税前人民币0.06元; 4、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本公 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 年1 月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 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每股人 民币0.054元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8407032, 68407009 联系传真:021-68407010 联系电邮:cjtzbgs@cjtz.cn 七、备查文件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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