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ST科健:风险提示公告

时间:2012年05月07日 20:53:21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ST科健 公告编号:KJ2012-34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破产重整期间,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
产清算,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11年10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2011)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
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1年10月17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
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管理人。

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2年4月27日上午在深圳中院
第一审判庭召开,会议对《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其中:税款债权组、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小额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大
额普通债权组因有12家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尚未获得授权暂不能在会议
现场投票,经请示法院批准,大额普通债权人投票期限延期至2012年5
月16日下午3时整。(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编号为KJ2012-29号的公告)。

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已于2012年4月27日下午在深圳中院第一
审判庭召开,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
行了审议和表决,经现场合并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出资人
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
见2012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编号为
KJ2012-30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
第八十六条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


过”。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将取决于截至2012年5月16日
下午3时整大额普通债权人的投票结果。

本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破产法》规定,如果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法院的批准,则
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
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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