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华锐风电: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1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2-005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 华锐01、11 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于2011 年 10 月18 日、2011 年12 月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了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与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公告编号:临2011-043、临2011-048)。 公司于2011 年10 月14 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公司被追加 为该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公司于2011 年12 月2 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该案的《民事裁定书》和《通知书》,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撤回对华能海 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追加公司作为该案被告参 加诉讼。公司随后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2012 年1 月6 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公司的管辖权异议申请。 二、裁决情况 公司于2012 年2 月2 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 海南一中民初字第62 号)。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起诉。 驳回起诉的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原告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已预交的案 件受理费人民币16271 元由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说明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不利影响。本裁定并非终审裁定,公 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案重大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海南一中民初字第62 号)。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2 月3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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