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鸿特精密:诉讼公告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精密 公告编号:2012-005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2月1日收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该院 决定立案审理本公司诉谢顺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2)肇鼎法民初字第 110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 案件当事人 原告: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住所地:肇庆市鼎湖区北区十区 被告:谢顺然(以下简称被告) 被告身份:肇庆市鼎湖区桂城顺发木器厂业主 住所地:肇庆市鼎湖区桂城办事处水坑二居委会**** 肇庆市鼎湖区桂城顺发木器厂的情况如下: 工商注册号:441203600015491 经营者姓名:谢顺然 经营范围:加工:锯材;销售:自产木制产品。 2. 案件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被告于2010年3月23日签订《采购合同》,约定由被告向本公司供应木 托架。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了“被告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 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客户所造成的损失由被告负责”。被告的送货单已明确注明 木托架是把本公司货物出口到美国福特公司等所用。现因被告提供的木托架存在严 重的质量问题,木托架未经熏蒸及木质未作除害处理或处理不当,以致本公司用此 木托架配套使用把福特汽车发动机前盖、变速器壳体等货物运输至美国时,经美国 海关检测,发现木托架里面生长了大量的活虫及其他有害物质,以致货物不能进入 美国境内而没法准时交付给客户福特公司及车厂。为此只能把货物通过海运退回香 港,再在香港码头租赁仓库重新卸货,另外聘请其它公司用合格的木托架把货物重 新包装,又再重新发运把货物送至美国,这过程中共产生海运费、香港仓库租用费、 重新装箱费以及更换、熏蒸、杀虫等等费用。另外为了避免美国厂商缺件而停产, 以及影响今后的业务发展及企业的生存,本公司被迫空运配件给福特厂,仅此空运 产生的空运费就有接近800万元。以上各项合共产生损失8,427,281.88元。上述损失 全因被告违约,未能提供保质的木托架所致,对于上述损失,应由被告全部承担。 同时,本公司声明:保留继续向被告追偿超过本案的损失部分及其他相关损失的权 利。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本公司因使用了被告提供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木托架而造成本公 司的损失8,427,281.88元(大写捌佰肆拾贰万柒仟贰佰捌拾壹元捌角捌分)。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二、案件审理情况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2月1日正式受理上述诉讼案件。 三、本次公告前,本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案件尚未进行审理,其对本公司利润造成的影响无法进行结论性评价。如本 次诉讼本公司得到胜诉并且得到相关的赔偿,本公司将按实际获赔数计入获得赔偿 当期的损益。 本公司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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