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大元股份:诉讼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2-04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09年6月4日,在前控股股东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的操纵下, 公司与关联公司大连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实德塑 胶”)签订了《宁夏大元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韵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鉴于该协议严重 损害了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于2011年8月31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该协议或裁定大连实德塑胶等单位 (个人)赔偿公司之损失。(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9月8日的《宁夏大 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大连实德塑胶等单位(个人)提起诉讼的 公告》,编号:临-2011-56)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述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大 连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徐斌和徐明(以 上四方统称为“被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提出异 议,认为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按级别管辖确定法院,应 2 当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 出裁定,驳回被告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后,被告不服一审裁定,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2 年1 月20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驳回被告对本案管 辖权提出的异议。 目前,本案已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二、 法院裁定情况 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一中民 初字第14468 号】,裁定如下: 驳回被告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高民终字第 00007 号】,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对本公司影响 目前本案件进入实体审理阶段,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公 司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案情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一中民初 字第14468 号】 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高民终字第 00007 号】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二年二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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