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中钢吉炭:澄清公告

时间:2011年12月24日 15:50:55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吉炭 公告编号:2011-042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获悉于2011年12月7日在财经
网上刊登了一篇名为《中钢吉炭回应忽悠门和核销门 怕事情闹大一
直未澄清》的报道,主要传闻如下:

传闻(1):公司就参股公司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一期投产进度两
度食言。


传闻(2):公司对媒体报道“三年核销坏账8156万被指不作为
助长逃债”一直没有澄清。


传闻(3):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就上述事项中深交所的相关工作做
了描述。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传闻(1):属实,该项目正处于设备调试及试生产阶段,具体投
产时间需中钢集团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获得进一步试生产反馈结果
后方能预计。未及时投产系由于其设备调试及试生产过程比预计所用
时间延长所致。



传闻(2):属实,报道中相关数据均来自于公司历年披露的财务
审计报告。公司核销的坏账全部为公司取得对方单位(无关联方)破
产及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证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予以核销,
且公司历年财务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传闻(3):相关描述不属实,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述事项一直按
规定督促公司及时、完整、准确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曾专门发函
督促(公司部关注函【2011】第210号),公司董事会就证券事务代
表发表的不当言论致歉。


三、必要的提示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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