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中钢吉炭: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吉炭 公告编号:2011-042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获悉于2011年12月7日在财经 网上刊登了一篇名为《中钢吉炭回应忽悠门和核销门 怕事情闹大一 直未澄清》的报道,主要传闻如下: 传闻(1):公司就参股公司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一期投产进度两 度食言。 传闻(2):公司对媒体报道“三年核销坏账8156万被指不作为 助长逃债”一直没有澄清。 传闻(3):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就上述事项中深交所的相关工作做 了描述。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传闻(1):属实,该项目正处于设备调试及试生产阶段,具体投 产时间需中钢集团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获得进一步试生产反馈结果 后方能预计。未及时投产系由于其设备调试及试生产过程比预计所用 时间延长所致。 传闻(2):属实,报道中相关数据均来自于公司历年披露的财务 审计报告。公司核销的坏账全部为公司取得对方单位(无关联方)破 产及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证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予以核销, 且公司历年财务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传闻(3):相关描述不属实,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述事项一直按 规定督促公司及时、完整、准确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曾专门发函 督促(公司部关注函【2011】第210号),公司董事会就证券事务代 表发表的不当言论致歉。 三、必要的提示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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