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增发A股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为23,280,159股,发行价格为20.06元/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日为2011年8月9日。本次增发股票发行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eihai Guangtai Airport Equipment Co.Ltd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古寨南路160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古寨南路160号 发行前注册资本:147,425,805元 法定代表人:李光太 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 主营业务:空港地面装备制造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任伟 电话:0631-5292335 传真:0631-5251451 电子信箱:guangtai@guangtai.com.cn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类型:公开增发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本次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A股方案经2010年9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0年9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1年3月25日,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宜经中国证监会发审委2011年第56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并获得无条件通过。2011年5月17日,公司本次公开增发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718号文核准。 发行对象的确定过程:根据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规定,公司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此次公开发行对象为:(1)网上发行对象: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2)网下发行对象:机构投资者。 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本次公开增发发行价格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11年7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威海广泰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结合大盘走势及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走势情况,经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此次公开发行价格为20.06元/股。 3、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公告于2011年7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5、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23,280,15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3.64%。其中,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2,091,537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98%;网下实际配售数量为7,50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2.22%;网上实际配售数量为2,931,824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2.59%;主承销商包销10,756,798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6.21%。 6、发行价格: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11年7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威海广泰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经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此次公开发行价格为20.06元/股。 7、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466,999,989.54元。 8、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发行费用总额为29,132,780.16元;其中:承销费用2,400万元,保荐费用200万元,会计师费用50万元,律师费用70万元,法定信息披露费用190.95万元,股票发行登记结算费23,280.16元。 9、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37,867,209.38元。 10、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8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4-008号《验资报告》。 1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12、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于2011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有关登记托管手续。 13、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申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上、网下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网上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户数为2,683户,全部为有效申购;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的户数为1,026户,全部为有效申购。 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共2家,全部为有效申购。 符合规定的网上、网下有效申购统计结果如下: 类别有效申购户数(户) 有效申购股数(股) 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 原股东优先认购2,683 2,091,537 除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外部分 网上申购1,026 2,931,824 网下申购2 7,500,000 (2)发行与配售结果 ①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数量及配售比例 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配售比例:100.000000%。 公司原股东通过网上"072111"优先认购部分,配售比例:100.000000%,优先配售股数2,091,537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98%。 ②网上发行数量及配售比例 网上通过"072111"认购部分,配售比例为:100.000000 %,配售股数为2,931,824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2.59%。 ③网下发行的数量和配售结果 网下申购配售比例为100.000000%,配售股份为7,50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2.22 %。 ④主承销商包销余股 此次主承销商包销10,756,798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6.21%。 所有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获配股数及应补缴款金额列示如下: 序号机构投资者名称获配股数(股) 应补缴款金额(元) 1 福建鑫鑫投资有限公司500,000 8,024,000 2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7,000,000 93,880,800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威海广泰;证券代码:nostklink;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011年8月9日 3、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本次发行的股份无持有期限制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股份总额、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97,172,903 65.91% 97,172,903 56.92% 1、国家持股--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97,172,903 65.91% 97,172,903 56.9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62,186,681 42.18% 62,186,681 36.43% 境内自然人持股34,986,222 23.73% 34,986,222 20.50%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50,252,902 34.09% 23,280,159 73,533,061 43.08% 1、人民币普通股50,252,902 34.09% 23,280,159 73,533,061 43.0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47,425,805 100% 170,705,964 100% (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截至2011年8月2日)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威海广泰投资有限公司境内法人62,186,681 36.43% 2 李光太境内自然人30,801,338 18.04%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法人10,756,798 6.30% 4 烟台国际机场集团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境内自然人7,957,648 4.66% 5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境内法人7,000,000 4.10% 6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法人3,987,416 2.34% 7 孙凤明境内自然人3,579,905 2.10% 8 郭少平境内自然人1,664,855 0.98% 9 孟岩境内自然人1,530,000 0.90% 1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招行新股25 境内法人1,000,000 0.5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所示(截至2011年8月2日) 序号姓名职务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李光太董事长30,801,338 20.89% 30,801,338 18.04% 2 郭少平副董事长1,664,855 1.13% 1,664,855 0.98% 3 孟岩董事、总经理1,530,000 1.04% 1,530,000 0.90% 4 李荀董事0 -- 0 -- 5 李光明董事、副总经理0 -- 0 -- 6 卞尔昌董事0 -- 0 -- 7 李耀忠独立董事0 -- 0 -- 8 权玉华独立董事0 -- 0 -- 9 徐旭青独立董事0 -- 0 -- 10 罗丽监事会主席0 -- 0 -- 11 郝绍银监事0 -- 0 -- 12 李永林监事0 -- 0 -- 13 任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0 -- 0 -- 14 李勤副总经理0 -- 0 -- 15 乔志东财务负责人0 -- 0 -- 3、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指标2011年1-3月(或2011年3月31日) 2010年度(或2010年12月31日) 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0.09 0.40 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27 3.18 五、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保荐代表人:汪晓东、张刚 项目协办人:刘赛辉 项目组成员:苏海燕、李振兴、刘峙岳 电话:021-23219500 传真:021-63411627 2、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1号国宾酒店写字楼308室 负责人:孙广亮 经办律师:孙广亮、邱家宇 联系电话:010-68001684 传真:010-68006964 3、审计机构: 名称: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东海西路39号世纪大厦26-27层 法定代表人:王晖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世欣、彭少侠 联系电话:0532-85798034 传真:0532-85796505 六、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1、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0年8月1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汪晓东先生、张刚先生担任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增发的尽职保荐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 2、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威海广泰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七、其他重要事项 1、自招股意向书公告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2、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的规定,实行1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 八、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4、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5、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1)汇所验字第4-008号《验资报告》; 7、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8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8日 证券代码:nostklink证券简称:威海广泰公告编号:2011-031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的通知,海通证券因余额包销威海广泰公开增发的股份而持有威海广泰10,756,7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6.30%,本次权益变动前,海通证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相关信息请参见《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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