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飞亚达A(000026)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0 年 3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于 2010 年 3 月 12 日在航都大厦 2517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2 人,实到监事 2 人,监事唐博学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 2009 年度工作报告》; 2009 年度,公司监事会充分行使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对公司依法运作、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等事项进行了持续有效的监督,现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工作认真负责,公司的决策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以切实执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行为,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证监会公告[2009]3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现状。 2.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4.公司收购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无发生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采取了回避表决措施,没有任何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议以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报告》及摘要,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上述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四、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工作认真负责,公司的决策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以切实执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行为,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证监会公告[2009]3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现状。 五、会议以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 年对亨吉利公司担保额度申请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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