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世荣兆业(002016)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书
广 东 世 荣 兆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9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二、关于200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0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适应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强化内部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更加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效果和效率。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骆英森 戴亦一 周守华 2010年2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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