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盐湖钾肥(00079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我们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09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我们2009 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09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09 年度公司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共召开了6 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上述6 次董事会。2009 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我们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09年度公司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我们均亲自列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没有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附属企业、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2、2009年度,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二)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青海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告期已更名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为公司2010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关于200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09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规定等执行,制定制度、考核激励规定等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09 年度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我们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09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三)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2009年,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从制度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日常经营情况,我们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 2009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09年度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以上是我们独立董事在 2009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10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 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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