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和成(00200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其中,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不超过1.5亿元现金并且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0年1月2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0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1、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00万股新股; 2、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3、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潘志兵、谢吴涛。 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为: 公司联系人:陈晓晖、胡菊勇 电话:0571-87178970、87178965 传真:0571-87178963 保荐人联系人:姜英爱、涂正威 电话:0755-22622984、22623743 传真:0755-82434614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