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特力A(000025)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0 年 1 月 13 日,本公司接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8)粤高法审监民再字第 23 号),就农行诉本公司为石化担保承担 连带责任一案申请再审作出判决。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曾于 2004年 9 月 11 日、2006 年 5 月10 日、2007 年 4月 17 日和 2008 年 2 月19 日分别披露了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深 圳农行”)诉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石化工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股份公司”)逾期还贷人民币 5760 万元和本公司为此担保一案及判决情况。(详情参见 2004 年 9月 11 日、 2006 年 5月 10 日的《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2007 年 4月 17 日 的《证券时报》和《文汇报》、2008年 2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和《文 汇报》) 三、裁决情况 因本公司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粤高法民二终字第172号 民事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 案进行了再次审理。近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8)粤高法审监民再字第23号),判决如下: 维持本院(2006)粤高法民二终字第172 号民事判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公司已于2006年度对此项诉讼涉及的金额计提了预计负债 8756.87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粤高法审监民再字第 23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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