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华侨城A(000069)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威尼斯酒店威尼斯宴会厅一厅会议室 (三)召集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15日(星期五) (六)出席对象: 1、2010 年 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第 1 页共 4 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提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第1、2提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个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上述提案中,第3项提案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 (二)披露情况: 提案内容详见2010年12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0 年 1 月 18 日至 19 日 9:00 至 12:00, 14:00至 18: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办公大楼三楼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518053)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第 2 页共 4 页 联系人员: 郭金 熊鹰 联系电话:0755-26936076 26935124 传真号码:0755-26600517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9-040);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09-041)。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第 3 页共 4 页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账户号码: 代理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是 否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第 4 页共 4 页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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