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吉林化纤(000420)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情况 1、 召集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召开时间:2009年11月20 日9:30 时 3、 召开地点:吉林化纤集团七楼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 主持人:总经理王剩勇先生。(因公司董事长公出委托总经理主持会议并代为表决) 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 78,693,999股,占公司总股本378257464股的20.8%。 7、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共二个,经到会股东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1、增补郑勇先生为公司内部董事的议案。 同意:78,693,999股,占有表决权的 100% 反对:0 弃权:0 2、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土地转让议案。(相关股东 3 人持有 78661332 股回避表决) 同意:32667 股,占有表决权的 100% 反对:0 弃权: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玖新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程建航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玖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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